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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软件著作权分析构成要件
2015-05-08 17:27:52 来源:
摘要:游戏软件技术和网络的发展让生活更加便利,也同时让软件著作权更容易受到侵害,如何界定网络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确定侵权的构成要件,找到适当的救济方法是社会关注的重点,本文阐述侵害软件著作权的构成要件。
关键词 游戏软件著作权 构成要件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律师侵害游戏软件著作权的构成要件如以下方式认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实施非法侵犯他人的权益的行为,对受害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以补偿性为主。著作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对侵害游戏软件著作权也多以民事责任来加以保护。因此对侵害著作权的构成要件应首先参照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2009年12月26日颁布的《侵权行为法》,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只是规定了损害事实的存在,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并没有提及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同时,结合著作权的特殊性,其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又有所不同,目前主要有两要件说、三要件说和五要件说:两要件说认为其构成要件有二: 他人擅自使用的必须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使用者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是既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又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这种观点还将侵害著作权的行为狭义地理解为不法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行为。三要件说认为 著作权的有效性;行为的违法性; 这种行为的结果导致著作权人的某一项或者几项著作权权能被实际利用或者失去应有的控制;五要件说认为包括: 法律规定或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行使他人著作权权能。 以取得经济利益或声誉为目的。 接触并使用了他人的作品。 侵害了作者或其继承人的人身或财产权。 在主观上应具有直接故意,只要行为人违反了其中一个方面,即应视为构成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就应依法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目前,“四要件说”仍占主流,其观点认为,侵害著作权作为一种一般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理应包括四个方面,即 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损害、因果关系;加害人的主观过错在实践中通常推定加害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这种观点的归责原则即为“过错责任说”。综上,笔者认为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为四要件更为合适,即有侵害行为(但不要求行为的违法性)、有损 害结果、因果关系和加害人的主观过错。而网络侵犯的软件著作权主要表现在不法使用他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因此可以将构成要件具体化为:有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又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擅自使用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 作品的行为; 有造成权利人不利益的损害事实系行为人主观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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